陳悔有
立契人:大甲街陳悔有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古文書
1894~1894
長:50 x 寬:50 (cm)
複製
登錄號:20020010110
本物件為西元1886年(光緒12年)12月陳悔有立杜賣盡根園契字,立契人為大甲街陳悔有。杜賣盡根契,即買賣契約,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,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。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墾過埔園壹段連一坵。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馬鳴埔庄東勢竹圍尾,配納番主大租谷。陳悔有因乏銀別創,將此埔園賣給馬鳴埔庄李直。交易金額為佛銀壹佰叁拾伍大員。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,有大租、小租、佃戶等層層關係。此約出現「番大租」,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、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。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